處分房屋權利要房主共同行使

2009-05-08 10:01:54      挖貝網(wǎng)

  李先生問:父親臨終前留有一處房產(chǎn),遺囑上標明此處房產(chǎn)由我和哥哥共同所有,各占50%的份額,我們也辦理了房產(chǎn)證和共有權證,現(xiàn)在我想出售房屋,但哥哥不同意,應該怎么辦?

  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解答:從房屋的權屬狀況來看,雙方是共有關系,且所占份額相同,處分房屋的權利要共同行使。所以,單方若是想出售房屋,另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出售。可以考慮將自己的份額轉讓給另一方,但此事只能協(xié)商解決。本報實習記者 邸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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