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8月8日消息,近日泰達新材(430372)發(fā)布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現有總股本435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元人民幣現金。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4月28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4月29日。
據了解,泰達新材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435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元人民幣現金(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稅【2015】101號文);QFII實際每10股派9元,對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泰達新材表示,針對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2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1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泰達新材主要從事偏苯三酸酐、環(huán)氧樹脂、均苯三甲酸等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的研發(fā)、生產及銷售。2015年度泰達新材營業(yè)收入為2.06億元,較2014年度1.70億元增長了21.77%;凈利潤為2849.60萬元,較2014年度的1955.51萬元增長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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