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機構反饋新三板三類股東問題 “破冰說”為時尚早
反饋意見涉及股權結構、股東背景、主營業(yè)務、關聯(lián)交易、財務數(shù)據、公司治理等方面,擬IPO企業(yè)再針對反饋意見進行回復,目前幾家新三板擬IPO企業(yè)所涉及的只是初次反饋,監(jiān)管層的具體態(tài)度仍需觀察。
近期,關于新三板“三類股東問題已經解決”的消息不脛而走,令市場機構和擬IPO新三板企業(yè)人士感到莫大寬慰,懸置接近一年之久的“三類股東”問題似已落下帷幕。
2月9日,證監(jiān)會發(fā)審委更新IPO企業(yè)審核狀態(tài),其中有8家新三板IPO企業(yè)獲得了審核反饋,包含2家存在三類股東問題的公司——海容冷鏈(830822.OC)和海納生物(831171.OC),且反饋意見并未公開。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市場上傳言的反饋意見“不涉及三類股東問題”的說法存在片面性。
反饋只是開始
擬IPO企業(yè)三類股東(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和信托計劃)被要求清理的消息已經在新三板市場盤旋近一年,但市場各方仍然只能通過監(jiān)管層的實際動作來歸納政策的邊界何在。
在股權投資市場更加靈活、資管產品應用愈加廣泛的大趨勢下,包括契約型私募、資管計劃在內的資管產品,其作為發(fā)行人股東的身份“合規(guī)化”成為證券市場轉型期需要厘清的問題,乃至在一定歷史時期內需要采取事實上的“雙軌制”的問題。
資管機構先從投資于上市前融資的PE處獲得相應的股權投資額度,并設立資管計劃對該額度進行分銷,同時再以該資管計劃的身份來嵌套合伙基金來投資擬上市公司,這種做法在新三板擬IPO企業(yè)的股權結構中如何得到監(jiān)管認可,各方在近一年來的市場實踐中不斷尋找“蛛絲馬跡”,但監(jiān)管層從未就此問題作出任何表態(tài)。
以海容冷鏈為例,2015年11月申報IPO材料,2年多后得到證監(jiān)會反饋,有部分市場人士認為“三類股東”問題可能給新三板較早申報IPO的企業(yè)造成了系統(tǒng)性障礙,因此市場上“回購”、“清理”股東的動作可謂招式迭出。
近期若干家新三板公司獲得反饋且“未提及三類股東”的消息流傳于網絡,并被媒體采用作為確鑿信源,引發(fā)了市場對三類股東問題“不構成IPO系統(tǒng)性障礙”的判斷,目前來看,得出該觀點仍為時尚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中介機構了解到,監(jiān)管層對部分新三板擬IPO企業(yè)的初次反饋意見涉及了對資管計劃等股東,關注其穿透后是否存在股權代持、關聯(lián)交易等問題,事實上涉及“三類股東”問題。但必須指出的是,這些反饋意見在投行人士看來,屬于“常規(guī)動作”,對這些問題作出回答難度不大。
“對于‘三類股東’問題,從一開始就沒有人認為存在對上市工作的實質性障礙,更沒有后來新三板公司批量申報IPO后引發(fā)的‘三類股東’爭論,因此也沒有著手強制清理。‘三類股東’問題的背后是股權穩(wěn)定性問題,且監(jiān)管層早就作出具體政策部署,只要合法合規(guī),解決這個爭論將是‘船到橋頭自然直’。”接近獲得反饋意見項目的中介機構人士表示。
目前排隊IPO進行正常審核的86家新三板公司中,有16家存在“三類股東”。其中4家已經獲得證監(jiān)會發(fā)審委的意見反饋,12家還處在“已受理”的審核狀態(tài)。
審核一視同仁
僅從目前情況分析,獲得初次反饋僅意味著目前新三板公司IPO審核并未因“三類股東”問題而被區(qū)別對待,也令市場密切觀察者將此類公司的IPO進程從“是否受理材料”、“是否獲得反饋”深入到“是否能通過初審”。
“三類股東問題對去年新三板市場的投資活動造成較大不確定性,較為強勢的企業(yè)出于‘萬無一失’的保守考慮,強力清理這些投資者,而投資者由于失去了IPO上市套利的機會而開出極高的回購價碼,對新三板市場造成了擾動。”北京新三板投資者亦飛表示。
“清理三類股東問題至少目前可以說是告一段落了,接下來監(jiān)管層估計仍不會就這一問題做出任何回應,最近幾年擬IPO企業(yè)如果沒有登陸新三板,基本是不會有三類股東的問題的,也就意味著在上市前的融資中存在一定劣勢;而新三板公司卻可以享受交易、定增的便利,還可引入更多類型的投資者。”北京某券商保薦代表人表示,“一旦明確表態(tài),對于非新三板擬IPO公司會造成客觀上的誤導,轉型期的很多政策還是‘行勝于言’。”
“契約式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的穿透式監(jiān)管在技術上并不難實現(xiàn),信托計劃投資新三板擬IPO公司的現(xiàn)象本身就比較罕見,所以目前對三類股東問題并不應感到悲觀。”該人士表示,“三類股東問題得到解決后,新三板公司申報IPO的‘苗圃’作用會得到更充分的發(fā)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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