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力康蜂膠”被指非法制售汪氏全部召回

2009-05-16 09:52:51      夏子航

  名為《舉報蜂蜜行業(yè)的“三鹿”:汪氏蜂蜜園一年坑害數百萬消費者》的舉報稱,江西汪氏的“倍力康蜂膠自上市銷售以來,就一直沒有取得國家授予的、合法的保健食品批文”。對此,江西汪氏質疑存在同行惡意競爭。

  《每日經濟新聞》獲得的江西汪氏“關于倍力康蜂膠”的聲明顯示,江西汪氏承認沒有規(guī)范標識保健食品文號及圖標,“已將倍力康蜂膠全部下架并召回。”

  質疑:汪氏產品非法生產銷售

  江西汪氏最早于1985年在四川創(chuàng)建,此后南下珠海創(chuàng)立珠海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北上建立吉林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目前控股汪氏蜂業(yè)集團,是國內規(guī)模最大、以蜜蜂養(yǎng)殖、蜂產品深加工為主業(yè),集保健品、食品飲料、化妝品、房地產、旅游開發(fā)等多種產業(yè)為一體的企業(yè)。

  而這已不是江西汪氏第一次遭遇質疑。2007年7月前后,江西汪氏因其特種花粉被懷疑為罌粟花粉,而被消費者告上法庭。江西汪氏曾發(fā)通知要求各地經銷商召回涉嫌產品。

  目前,外界的質疑主要集中在江西汪氏的3方面問題。“倍力康蜂膠”首當其沖。在該產品外包裝上,均沒有保健食品的標志,只標注了一個普通的地方批文號:贛衛(wèi)食證(2007)第3610000100010。

  此外,江西汪氏銷售的汪氏蜂膠液也同樣被指出沒有保健食品批號,只有“贛衛(wèi)食證字(2007)第360000-100010號。”

  而中國蜂產品協會蜂膠專業(yè)委員會于2008年12月19日出臺的《關于當前蜂膠產品市場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指出,蜂膠未列入2002年衛(wèi)生部(衛(wèi)法監(jiān)發(fā)〈2002〉51號)發(fā)布的食品和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衛(wèi)生部的上述文件中,蜂膠被列入保健食品原料名單,即蜂膠類產品必須經過申報,獲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后,方能合法生產銷售。

  第二點質疑則是,江西汪氏的“野玫瑰蜜”和“雪脂蓮”故意混淆名稱。有報道指出,江西汪氏“野玫瑰蜜”并非野生的玫瑰蜜,而只是一種學名叫刺莓薔薇的花蜜;“雪脂蓮蜜”也只是云貴一帶的苕子花蜜,并非源自生長在海拔4000米雪蓮。

  《每日經濟新聞》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中國商標網上查閱獲悉,“雪脂蓮”只是商標名稱,注冊號/申請?zhí)枮?631038,范圍是蜂蜜、食用蜂膠、非醫(yī)用蜂王漿、非醫(yī)用營養(yǎng)粉等。而《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食品名稱必須采用表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不得使用引起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名稱。”

  第三,江西汪氏主打的 “純天然”、“無污染”、“有機蜜”等賣點亦遭到“憑空捏造概念”的質疑,認為江西汪氏的蜜源基地根本無法滿足其原料需求。 [page]

  汪氏:主動召回“倍力康蜂膠”

  14日,江西汪氏辦公室相關人士表示,已對此次誹謗報備公安部門,將對誹謗者追究法律責任,“不便進行口舌之爭,以免對方借題發(fā)揮。”

  該人士還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倍力康蜂膠”的生產銷售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并不存在非法制售。他還指出,“野玫瑰蜜”和“雪脂蓮”僅是產品名稱,“包裝上對其原材料做了說明,這只是一種正常商業(yè)行為,不存在虛假宣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后致電江西省衛(wèi)生廳辦公室,工作人員確認江西汪氏“倍力康蜂膠”確已下架召回并整改。

  江西汪氏則對此表示,下架召回系主動自查。江西汪氏在前述聲明中指出,確實存在沒有規(guī)范標識保健食品文號及圖標的問題,我們已下發(fā)“倍力康蜂膠”產品下架和召回的通知,并責成營銷中心即日起立即執(zhí)行,目前所有辦事處、代理商、加盟商貨架上已將“倍力康蜂膠”全部下架并召回,待整改規(guī)范后會立即上市。

  回應:產品遭惡意詆毀

  江西汪氏董事會秘書徐燕指出,前述舉報可能與辭職離開的一名高層管理人員有關,“因為公司沒有滿足對方提出的一些要求。”江西汪氏此前曾指出,此次遭遇質疑,其中存在同行的不正當競爭。

  在 “有關汪氏產品言論的聲明”中,江西汪氏指出已有質監(jiān)、衛(wèi)生、工商等部門到江西汪氏調查取證,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其蜂蜜進行了封樣并送到國家蜂產品檢測最具權威之一的秦皇島出入境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所有送檢產品合格。 [page]

  上述聲明還提供了江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的質檢報告,指出江西省衛(wèi)生監(jiān)督所送檢的“汪氏蜂怡軟膠囊”和“汪氏蜂膠軟膠囊倍力康TM”均未非法添加(苯乙雙胍、格列吡嗪、格列本脲)等違禁品。

  對于非法制售的問題,江西汪氏在聲明中指出,“倍力康蜂膠”名稱實際應該為“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而“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是獲得了批準文號的保健食品(衛(wèi)食健字[2001]第0301號)。江西汪氏還表示,“倍力康蜂膠”產品配方完全采用的是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申報時的配方,它的加工工藝也是嚴格執(zhí)行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申報時的工藝。因為膠原特別好,想突出品質,這才重新注冊一個 “倍力康”名稱,但包裝上沒有及時標明原來的保健食品批文號。

  對于“野玫瑰蜜”和“雪脂蓮”故意混淆名稱的質疑,上述聲明指出,野玫瑰蜜源自一種叫著多花薔薇的植物,在植物分類上屬薔薇科,人們習慣將多花薔薇俗稱野玫瑰,因此其所產的野玫瑰蜜,質量完全符合國標GB18796—《蜂蜜》的要求。

  江西汪氏在聲明中強調,其所有產品的生產均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絕沒添加任何違規(guī)違禁物質,所有保健食品也均有國家衛(wèi)生部門依法批準的健字號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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