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移動公司在央視投放了一個廣告。廣告主角是一位經常出差的白領,通過日?;膬A訴表達對母親的依戀。這部廣告短片邏輯成立:因為即時溝通拉近了母女的空間距離。人物設置也很到位:尋常百姓的日常表述比明星代言更能貼近受眾。甚至主角的挑選也頗有深意,母女相比父子更感性,更柔軟,更能讓受眾產生共鳴……
這個廣告制作精美,甚至可以送到廣告節(jié)參加評獎了。但它并不是一個好廣告。我認為一個有效的廣告至少需要具備四個要素:清晰的用戶定位、完整的意圖傳遞、恰當的傳播渠道和明確的產品指向。前三個要素是鋪墊,最后一個要素才是核心。
移動公司的這個廣告,恰恰缺失了最后一個要素。且看通篇的自述、對話和畫面,從未出現過廣告主的名稱和產品名稱,其中那句點睛的對白:不是離不開手機,是離不開你——變成了一種具有誤導性的泛指而不是特指。
我相信看過這個廣告片的受眾想到了親情、手機,甚至可能想到攝像頭和QQ,但不一定能聯想到移動公司。畢竟和親人保持聯絡的方式太多,何況通信服務提供商不只是移動一家,還有電信、聯通。
所以,如果這部廣告片收到成效,我想也是通信產業(yè)鏈集體獲益,而非移動公司一家獨有。移動公司花自己的錢,給整個產業(yè)鏈做廣告,要么是格局無限量,要么就是花錢打水漂——我當然傾向于后者。
說到這里,我想起很多年前某國的一個牛奶廣告(請有印象的朋友給予出處),大意是牛奶可以強壯國人,同樣沒有特指,結果,這則廣告營銷效果顯著,全體牛奶企業(yè)獲益,但該企業(yè)的投入產出卻不成正比。
其實,判斷一個商業(yè)廣告是否有效很簡單,看銷量就行。不過這是事后諸葛亮。但在廣告創(chuàng)意之初提前做出判斷依然有章可循,這個“章”,就是前面提到的四個要素。這本是廣告營銷領域的常識,輪不到我一個局外人指手畫腳,可惜實在見不慣國內廣告人那種唯美意識,也不想想,精美畫面為的啥?是產品銷量而不是廣告獎項。沒有銷量,廣告就是個屁,充其量是個很好看的屁。離人家腦白金廣告還差著十萬八千里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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