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總是陷入政商關系中“離不開、靠不住”的悖論?
文/馮侖萬通集團董事長
2010年以來,宏觀經濟有了恢復性的增長。在國進民退的趨勢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一些民營企業(yè)卻能夠逆勢增長,開拓出新局面。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在史上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下萬科逆勢大幅度增長,銷售收入一舉過千億;阿里巴巴電子商務王國無邊界的增長;國美黃光裕和陳曉高分貝的爭執(zhí)和企業(yè)的從容增長;比亞迪新能源汽車的橫空出世;李書福的汽車帝國跨國征戰(zhàn)。我認為這些增長和成功本質上是價值觀的成功,也是治理結構上的成功。這就是今天我們思考未來如何推動民營企業(yè)持續(xù)增長得出的最重要的結論。
黃光裕出事以及后來和陳曉之間的纏斗引起了各方面的觀察和討論,最后問題的焦點歸結為:民營企業(yè)的治理結構怎么樣才是最合理的?
黃光裕涉嫌行賄以及引起一連串官員的落馬,包括他們前期買殼上市,以及對經貿部官員的行賄等等所有這些媒體披露出來的事件都迫使人們思考:民營企業(yè)中許多人為什么總是陷入政商關系中"離不開、靠不住"的悖論?而另外一個民企萬科卻選擇了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王石今年不僅繼續(xù)高調堅持不行賄,而且更明確地提出"不行賄是我的符號"。
黃光裕和王石之間的分野究竟在哪里?為什么一個要去做、一個偏不做?通常人們愿意把黃光裕的問題簡單歸結為他的原罪問題、道德問題、素質問題、唯利是圖等等;甚至從這些方面無限夸大、想象和批評。人們往往忽視,由于政府不當的管制、公共權力無限擴大,使民營企業(yè)每一個交易過程、每一個市場的環(huán)節(jié)都充滿了不確定性和制度性的障礙,制度缺陷也往往誘良為娼。
黃光裕案件曝光之后,人們才看到他怎樣透過關系人對商務部法規(guī)司郭京毅等人進行巨額行賄,而郭等人把政府給予他們的審批權利任意變?yōu)槟踩”├那篮头椒?。但人們卻很少質疑,這種審批究竟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公開透明?是不是依照程序和法律?這些審批如果耽誤了、或者不予批準,是不是也應該追究法律責任?公民甚至企業(yè)是不是有權利進行行政方面的訴訟、追索濫權造成的經濟損失?目前沒有一家民營企業(yè)敢這么做。所以我們看到的是匯源遵紀守法而功敗垂成;黃光裕則運用潛規(guī)則,用錢開通了這條路,實現了他當時的成功。
王石跟其他民營企業(yè)家有兩個非常大的不同,第一,他是經理人,他創(chuàng)業(yè)以后沒有當老板,而是選擇職業(yè)經理人的道路;第二,萬科的股權相對分散,第一大股東是華潤,擁有16%的股份。萬科在20年前就已經上市,受到監(jiān)管部門和股東的制約和監(jiān)管。在這種情況下,王石作為一個正常、理性的人,他唯一能做的正確決策就是不能為了給其他股東掙錢而去行賄、并因此讓自己坐牢。試想,如果一個人能夠為了讓所有股東都掙錢而甘冒身敗名裂、身陷囹圄的風險,這樣的人肯定是喪失理性、不可理喻的。換句話說,王石的不行賄有深刻的制度基礎,就是治理結構的基礎,這種治理結構令他沒有動力為了讓別人發(fā)財而自己坐牢。因為不是股東,他對個人財富瘋狂增長的動力小于他為全體股東實現利潤、積極貢獻社會的價值觀的驅動力。而黃光裕的國美是家族控制的企業(yè),他追逐個人財富的動力要遠大于王石,他可以為了個人家族財富的增長,去冒他認為可以承受的風險。因為在這條道路上,他是最大的受益者,既使是潛規(guī)則,他也是付出他應付的成本去追求他企圖得到的更大的回報。而王石則不然,他沒有這樣瘋狂逐利的制度基礎。
對比這兩類民營企業(yè)在政商關系方面不同的選擇,我們可以看到治理結構在背后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遠高于我們通常關注的道德水平以及人格的力量。顯然,未來要破解政商關系的悖論,唯一途徑就是建立更加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使公司變成混合經濟、戰(zhàn)略清晰、治理有效、發(fā)展健康的好的民營企業(yè)。
我們需要關注和推動政府在陽光下行使公權力,使公權力的運行有邊界、有程序、有法可依、依法行政、違法必究。一旦濫權給企業(yè)和社會造成損失,相應的責任人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只有這樣,才能形成良好的企業(yè)和良好的政府之間的互動關系,也使企業(yè)和政府形成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而不是管制與被管制的關系;不是貓和老鼠的關系,而是公平博弈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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