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4月16日消息,新三板掛牌公司威明德(430207)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李國華因個人原因涉嫌違法,正接受荊州市公安局調查,湖北證監(jiān)局要求說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3月29日,威明德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李國華因個人原因涉嫌違法,正接受荊州市公安局調查,無法繼續(xù)履行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職責。
威明德透露,目前公司日常經營、董事會的各項工作均能照常開展,上述事件暫未對公司的業(yè)務開展和日常管理產生影響。
公告顯示,威明德第二屆董事會將于近期屆滿,公司將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guī)定組織換屆選舉。根據《公司章程》規(guī)定: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因此,在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董事長之前,由公司副董事長陳霽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
對于上述解釋,湖北證監(jiān)局出具的《湖北證監(jiān)局關于武漢威明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風險事項的關注函》,要求就以下相關事項公告。
1、董事長無法履職是否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
2、請列示公司與董事長李國華及其關聯(lián)方資金往來情況,并說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存在資金占用事項?
3、請列示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資金投向及使用進度是否與披露一致?
4、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導致實際控制人變更或持續(xù)持續(xù)經營能力的潛在風險?如有請詳細說明相關情況以及應對措施。
5、自查是否存在其他風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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